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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4-08-13 22:06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参照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确保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考查,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学生选拔质量。

(二)加强面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强化对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进一步加强我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面试小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五)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纪律,确保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安排

时间

事项

备注

816---822

学办宣传动员


822---826

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

学办审核材料

826---829

材料与资格审查

学办报送审核材料,学院审核

829---830

综合面试

推免工作小组提出推荐名单

831---92

名单公示


93

公示后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三、具体要求

(一)工作纪律要求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属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照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面试试题管理

1.试题管理参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学司〔200737号)及学校本年度关于硕士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的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2.命题专家组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审题专家一般为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组长担任。

四、面试要求

1.场地要求:

面试场地背景简洁得体,面试导师应配有座牌(不出现姓名),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设置有涉考人员提供存放手机等违禁物品的位置。

2.涉考人员职责:

学院教务管理人员:负责面试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和检查等管理工作。

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至少三名学术水平较高的导师组成,组长为学科负责人,小组组长掌握面试进程,负责向考生发出面试指令和面试试题。其他成员负责评分。

面试秘书:面试秘书1名,主要负责会议会议记录,维持现场秩序等。

其他工作人员:至少3名,主要负责会议室准备,文档资料准备,考生身份核验,资料收集等。

3.面试小组规范:

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前召开小组会议,学习面试相关规定、工作程序等要求,研究并统一评判规则、评判标准等。

面试小组不得有迟到、早退、缺席、随意走动、接打和查看电话、抽烟、闲聊等与面试无关行为。

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分数,并签字确认,考生面试分数为各成员评分的平均数。在评分过程中,发现评分错误需要修改分数时,须向组长报告后做出明显标记,由小组成员及组长在修改处共同签字并标注修改时间,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确认。考生分数一旦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修订、校正成绩和记录。

4.其他要求

考生在面试前须提前半小时完成随机抽签,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交由学院教务科封存一年备查。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所有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三天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监督复议

如对我院毕业生免试工作有疑问,考生可拨打电话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23-65712060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教务科办公室电话:023-65712062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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