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一级学科 |
专业 |
代码 |
招生计划 |
中医学(1005) |
中医内科学 |
100506 |
1 |
中西医结合(1006)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100601 |
2 |
中药学(1008) |
中药学 |
100800 |
1 |
合计 |
4 |
|
|
|
|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一级学科 |
专业 |
代码 |
统招计划 |
中医(1057) |
中医内科学 |
105701 |
6 |
中医外科学 |
105702 |
3 |
中医骨伤科学 |
105703 |
3 |
中医妇科学 |
105704 |
1 |
针灸推拿学 |
105707 |
3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105709 |
7 |
中药(1056) |
中药 |
105600 |
17 |
合计 |
40 |
二、一志愿复试安排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结合我院2025年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参加一志愿复试的研究生名单详见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2635.htm,学院不再另做通知。请按以下安排合理准备复试:
时间 |
地点 |
事项 |
2025年3月26日17:00前 |
发送复试材料至邮箱847627977@qq.com |
一志愿考生将复试材料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姓名+复试专业。 (必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2639.htm) |
2025年3月27日 左右(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cqmu.edu.cn/通知) |
1. 线上:“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2. 线下: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六楼602室 |
1. 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一志愿考生选择学院,上传材料。 2. 线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提供纸质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月27日9:00-12:00) |
2025年3月28日 8:30开始 |
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六楼602室(考场一) |
中药学 100800,中药105600 |
2025年3月28日 13:00开始 |
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六楼602室(考场一) |
中药学 100800,中药105600 |
2025年3月28日 8:30开始 |
袁家岗校区图书馆左侧裙楼4楼医学信息学院会议室(考场二) |
中医内科学100506、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外科学105702、中医妇科学105704 |
2025年3月28日 13:00开始 |
袁家岗校区图书馆左侧裙楼4楼医学信息学院会议室(考场二) |
中医内科学100506、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外科学105702、中医妇科学105704 |
2025年3月28日 8:30开始 |
袁家岗校区图书馆左侧裙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室(考场三) |
中西医结合基础100601 、中医骨伤科学105703、针灸推拿学105707、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
2025年3月28日 13:00开始 |
袁家岗校区图书馆左侧裙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室(考场三) |
中西医结合基础100601 、中医骨伤科学105703、针灸推拿学105707、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
2025年3月29日 |
拟录取 |
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
2025年4月3日 |
确认拟录取 |
拟录取确认书发送至邮箱847627977@qq.com |
三、调剂
(一)原则
我校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
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2~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和专业制定。
(二)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07)学术学位。
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调剂,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相同〕。
(三)注意事项
1.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程序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全部进入复试。
四、复试形式、内容
(一)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二)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三)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五、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无笔试的按复试3个部分中的“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五)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由本人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847627977@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组织,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和复议
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3302257
十、其他
(一)在本次复试录取工作中,学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实时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权利。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管理,平安应考。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