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发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 7号)公布,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授权点均顺利通过抽查考核,评估合格。我校中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经专家考核,评估结果为“合格”,未被抽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可继续行使学位授予权。
本次学位点抽评是对我校中医专业类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一次专项考核。为做好专项评估工作,学校高度重视,校领导亲自部署,研究生院落实推进,各相关处室团结协作,授权点依托单位精心准备、制定方案,明确评估的程序、标准和要求,评估工作严谨科学、规范有序,最终得到评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我校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2015年开始招生和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授权点自1996年开始招生,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规范进行研究生培养与授位。此次评估工作的圆满完成,实现了以评促建的评估目标。下一步,学校将以本次学位点抽评为契机,加强学位点建设,以不断提高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