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职称申报条件”修改意见的通 知
各院系部处,各相关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重医大人〔2014〕17号)和《重庆医科大学辅导员申报思想政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试行)》(重医大文〔2017〕404号)分别于2014年、2017年制定,现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征集对各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修改意见。请各部门结合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于2019年10月26日前书面反馈校人事处。反馈意见时,应针对具体条款的修订,如增加条款、删减条款或修订条款,并简要说明理由。
专此通知
校人事处
2019年10月12日